维宏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11,10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09,836,120股变更为107,925,02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总经理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6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赵志浩
4.联系电话:021-33587515
5.邮箱地址:weihongzq@weihong.com.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