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号)同意注册,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3,700,414股,发行价格为3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1,799,984.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02,106.82元(不含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1,097,87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71C00028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雷新能源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重装”)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魏家庄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金雷重装及中泰证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魏家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始终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续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 1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 410899991013000114229 | 本次注销 |
| 2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 1617031229200132332 | 本次注销 |
| 3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 | 37050162630100000748 | 本次注销 |
| 4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 8112501011101446936 | 本次注销 |
| 5 | 山东金雷新能源重装有限公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魏家庄支行 | 86611711101421005791 | 存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近日,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 1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 410899991013000114229 | 本次注销 |
| 2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 1617031229200132332 | 本次注销 |
| 3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 | 37050162630100000748 | 本次注销 |
| 4 |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 8112501011101446936 | 本次注销 |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