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富临精工(300432)公司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 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 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执业资 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 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2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并对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过程中遵循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