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华智数媒(3004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26证券简称:华智数媒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诚宇”)为案件原告、申请执行人。

3.涉案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2022年对本案涉及的4,775万元投资款本金按单项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智数媒”)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的新增及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自上一诉讼公告披露之日起,有关事项已累计达到披露标准。

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5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沪0106执2248号),关于新疆诚宇与何晓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义务人何晓辉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新疆诚宇向法院申请执行,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被执行人何晓辉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据此,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积极采取其他措施,包括可能的刑事、民事及其他合法救济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海世像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像”)及其担保人上海剧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剧擘”)、何晓辉的债权执行工作最新进展如下: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执行人争议事项基本情况当前进展
1华智数媒一、上海世像二、上海剧擘三、何晓辉合同纠纷案、保证合同纠纷案原告请求判令上海世像返还投资本金750.00万元、支付投资收益549.14万元、支付违约金537.45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8.00万元,并由上海世像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何晓辉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请求判令上海剧擘对(2021)沪0106民初268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外人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从上海世像、何晓辉方面收到执行款249.08万元,新疆诚宇收到7.87万元,创艺国际收到0.91万元[注2]。二、上海世像的破产财产仍在分配中。三、公司及子公司新疆诚宇、创艺国际于2023年10月对上海剧擘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后,持续与法院以及上海剧擘破产管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并积极采用各种措施调查,确认担保人上海剧擘目前已无可供执行的担保资产。综合权衡诉讼成本、诉讼和执行不确定性等因素后,公司不再坚持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对其担保债权。由于相关主债权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执行人何晓辉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2新疆诚宇保证合同纠纷案原告请求判令何晓辉就原告对上海世像享有的版权收益权转让款本金、违约金形成的债权人民币8,245.1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请求确认对上海剧擘享有债权数额为8,245.10万元的普通破产债权
3创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艺国际”)[注1]保证合同纠纷案原告请求确认对上海剧擘享有债权数额为4,085.53万元的普通破产债权

[注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德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持有创艺国际55%股权,创艺国际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注2]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收到的执行款冲减当期坏账准备,增加利润,其中

247.52万元已计入以前年度,对本年的影响为10.34万元。

本案前期公告请见公司2021年6月11日、2022年2月7日、2023年4月

日、2023年

日、2023年

日、2023年

日、2024年

23日、2025年5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2023-031、2023-073、2024-00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2023-044、2023-072)、《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1)。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诉讼进展共有

起,公司为被告的案件金额为

72.81万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

560.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争议事项基本情况案件进展
1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注]一、加码映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二、周道元;三、周斌;四、杨禕婧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赎回款505万元以及资金占用成本55.08万元、违约金56.01万元、滞纳金16.97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14.99万元。标的金额暂计648.05万元;二、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判令被告四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相关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8民初8118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赎回款505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55.08万元,合计560.08万元;二、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560.08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全费0.5万元;四、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六、被告四在未缴纳出资5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案件公告费由被告负担,案件鉴定费由原告负担。被告一和被告三提起上诉
2杜世娟华智数媒劳动仲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请求裁决:一、与公司自2012年3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存在劳动关系;二、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工资61万元;三、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1万元;四、公司向申请人支付2012年3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差额19.54万元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7月2日出具《裁决书》(京海劳人仲字[2026]第7221号),裁决如下:一、公司与杜世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公司支付杜世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1日期间工资2.74万元;三、公司支付杜世娟2023年2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生活费5.84万元;四、公司支付杜世娟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94万元;五、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3杜世娟华智数媒劳动仲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请求裁决:一、公司向申请人支付项目制片人报酬累计45.69万元;二、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履职垫付报销款累计15.60万元待仲裁委裁决

注:华智数媒持有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60%股权。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世像的合同纠纷案、相关保证合同纠纷案,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2022年对案件涉及的投资款本金按单项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

257.86万元,公司于收到执行款当期,冲减坏账准备,增加公司利润,其中247.52万元已计入以前年度,对本年的影响为10.34万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损益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

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利润没有影响;案件2,公司根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及预估的后续诉讼情况,预计诉讼损失调整为

60.00万元,本次进展情况将冲回上年已计提的预计负债81.54万元,增加当期利润;案件3尚未开庭,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