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蔡炜斌共同设立宁波峰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峰乐”),合伙企业资金规模为人民币6,011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类型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普通合伙人 |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0.0166% |
有限合伙人 |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2,710 | 45.0840% |
有限合伙人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49.9085% |
有限合伙人 | 蔡炜斌 | 300 | 4.9909% |
合计 | 6,011 | 100.00% |
宁波峰乐的可投资金专项用于投资南京创熠盈峰智造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基金”),南京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类型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认缴比例 |
普通合伙人 | 南京盈峰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1% |
有限合伙人 | 宁波紫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 | 49% |
有限合伙人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4,000 | 20% |
有限合伙人 | 宁波峰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 | 30% |
合计 | 20,000 | 1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以及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本次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及原因
自南京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及备案之后,各合作方针对既定投资方向的产业进行了研究,对潜在项目进行了前期搜索、调研和储备。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各合作方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经慎重考虑并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并返还投资款,后续公司将配合管理人完成相应清算、注销程序。
三、本次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未实际开展投资活动,公司终止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峰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
2、宁波峰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清算报告;
3、关于南京创熠盈峰智造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的通知。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