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每日8:30-11:30,14:30-16:
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联 系 人:喻铨衡、金晓
联系电话:0579-86271622
传 真:0579-86271615
电子邮箱:gkstock@hybiotech.cn
邮 编:322121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3)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申报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