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3,157.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公司拟为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公司各下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26日,公司在山东省寿光市就控股孙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与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城发展”)之间的债务签署了《担保协议书》。长江源需按照约定向产城发展偿还17,639,152.67元债务本金及利息,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利息金额约为149万元。公司为长江源的上述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约1,912.9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长江源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4,055.64万元。目前,公司对长江源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5,944.3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长江源 | 2013.5.16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孱陵工业园 | 罗飞 | 20,000 | 药品生产、零售 |
长江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长江星间接持有长江源52.75%股权。长江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担保总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期间 | 是否提供反担保 |
产城发展 | 长江源 | 长药控股 | 1,912.92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 是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长江源 | 203,802.45 | 65,752.90 | 138,049.55 | 31,028.83 | 71,179.09 | 9,787.55 | 9,796.35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长江源 | 206,336.28 | 68,931.36 | 137,404.92 | 31,028.83 | 2,921.35 | -644.63 | -644.63 |
长江源的股东长江星未提供担保,长江源为长药控股提供反担保措施,承诺如到期被担保人未偿还债务,由此引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被担保人为担保人提供赔偿责任。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丙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鉴于甲方为乙方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于2019年8月26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所借款项在2亿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方为乙方向农发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6,206,083.23元,其中:(一)甲方于2023年3月13日为乙方对农发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息1,206,083.23元,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偿还甲方承担的1,206,083.23元连带保证责任款项,且以1,206,083.23元为本金,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利随本清;(二)甲方于2023年6月30日为乙方对农发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金1,500万元,乙方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偿还甲方承担的1,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款项,且以1,50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2、根据《湖北长江源制药中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变更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2,000万元的借款,2,000万元的本金已于2021年1月偿还完毕,但利息1,433,069.44元未偿还,乙方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偿还1,433,069.44元,且以1,433,069.44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5%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3、丙方自愿对本协议约定的17,639,152.67元债务及利息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上述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江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其合理进行资金规划,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益。目前,长江源存在逾期债务,对其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上述被担保人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57,809.2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3,157.02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3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80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1%。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26,378万元,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逐步化解逾期债务。上述逾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 类型 | 担保物 | 债权人 | 被担保债务逾期日期 | 逾期 原因 | 逾期债务余额(万元) |
1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3日 | 18,95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 湖北长江源医药有限公司不动产、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不动产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 2023年1月12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9,765.04 |
2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13日 | 3,108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安徽涡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26日 | 未按时退还工程保证金 | 3,108 |
3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7日 | 1,32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动产、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2023年5月7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099.68 |
4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 | 2023年7月14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232.79 |
合计 | 26,378 | 25,205.51 |
注:上表中的逾期债务余额包括逾期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的所有债务。
上表中的第3笔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320万元,假如公司因该项涉及诉讼的担保被判决败诉,公司预计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1,099.68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书;
2、民事起诉状;
3、长江源出具的反担保承诺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