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关于溢利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溢利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18;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19年6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3、暂停转股日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3年6月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5号)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64,967,7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4,614,200元。“溢利转债”自2019年6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湖南格瑞“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将湖南格瑞募集资金6,126.75万元资金用途变更至募投项目湖南康捷“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溢利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溢利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3年6月5日(星期一)止。自2023年6月6日起“溢利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溢利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