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具 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二期B 栋37 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59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74,837,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8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5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8,226,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94,05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4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5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80,780,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3%。
4、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其中,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者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0,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920%;反对2,389,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65%;弃权2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90,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508%;反对2,389,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19%;弃权2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79,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798%;反对2,386,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9%;弃权2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68,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19%;反对2,386,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67%;弃权2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09,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827%;反对2,57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7%;弃权2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9,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291%;反对2,57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73%;弃权2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61,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55%;反对2,537,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6%;弃权3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1,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504%;反对2,537,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95%;弃权3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72,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3898%;反对2,59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92%;弃权3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91,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187%;反对2,59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05%;弃权3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9%。
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周悦女士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