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二连浩特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连浩特PPP 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二连浩特市绿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简称“绿景生态”)与二连浩特市园林绿 化中心(简称“园林绿化中心”)签署《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 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 项目合同》(简称“《PPP 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绿景生态承担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20 年。
为把握中央及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窗口期,尽快回收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经与园林绿化中心协商,签署《二连浩特国家重点 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 项目终止协议》(简称 “《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本PPP 项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本终止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方名称: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中心
(二)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二连浩特市友谊路北0880 号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本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 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终止补偿金总括价款为51,285 万元。根据《终止 协议》约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置换PPP 存量项目建设成本的专项债券资金下
达后,按专项债券资金要求,园林绿化中心向绿景生态支付第一笔终止补偿金 32,278 万元,绿景生态完成本终止协议约定的项目经营权及相关资料向二连浩 特市驿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移交完毕;剩余终止补偿金园林绿化中心分别在 2027 年12 月31 日前、2028 年12 月31 日和2029 年12 月31 日前向绿景生态等 额支付。若园林绿化中心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向绿景生态支付提前终 止结算款,则应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自款项到期日起按日计算延期支付利息。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中心
乙方:二连浩特市绿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丙方: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二连浩特市驿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PPP 项目合同》,并达成终止协议。
(一)提前终止
自2026 年7 月31 日起,《PPP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甲方、乙方的权利 义务自动终止,从终止基准日至实际移交日期间为过渡期,甲乙双方签订过渡期 养护合同,由乙方继续负责项目养护,费用按原运营维护价格执行。并于移交工 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过渡期养护费。
(二)终止补偿金
1、终止补偿金总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终止补偿金金额51,285 万元, 该终止补偿金为总括价款,且为含税价款。
2、终止补偿金支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置换PPP 存量项目建设成本的专 项债券资金下达后,按专项债券资金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终止补偿金 32,278 万元;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经营权及相关资料向丁方移交完毕, 甲方分别在2027 年12 月31 日前、2028 年12 月31 日和2029 年12 月31 日前 向乙方等额支付剩余终止补偿金。
(三)项目移交
1、移交范围,乙方应向丁方移交本项目苗木、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机电 设备等动产,以及全套工程及运营档案等。
2、移交状态和质量保证,各方确认同意按照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现状移交; 乙方在移交项目设施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时,应确保移交的资产不存在权利瑕 疵。
3、移交费用,根据《PPP 项目合同》移交费用,乙方和甲方应各自承担因 移交和转让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提前 终止结算款,则应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自款项届期日起按日计算延期支付利息, 利率=计息开始时间至款项实际支付时间期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65。
2、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义务及时完成向丁方的移交,或导致无 法按终止协议约定的移交状态和质量保证完成移交,由此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补充修改,未尽事项,各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 协议与终止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PPP 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旨在把握本轮国家和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窗口 期,加快项目资金回流,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防范经营风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 该笔债权账面原值51,285 万元,本次重组后可回收金额51,285 万元,项目终止 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PPP 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