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华民股份(300345)公司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2、债务人: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2,000万元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含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