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14 日下午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4 日9:15 至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 名,代表股份189,578,31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7.45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 名,代表股份 187,76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9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 名,代表股份 1,810,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1 名,代表股份 1,810,4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2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守军先生、丁皓女士、韦彦锦先生、曾超辉先 生、陈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839,401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377%。
同意股份数:2,071,501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213%。
刘守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丁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548,782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0,882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28%。 丁皓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韦彦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520,877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52,977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14%。 韦彦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曾超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467,076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99,176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97%。 曾超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476,576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8%。
同意股份数:708,67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44%。
陈小兰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建秋先生、郑湘明先生、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建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135,472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4%。
同意股份数:1,367,572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391%。
刘建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郑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507,226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0%。
同意股份数:739,32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74%。
郑湘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732,668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9%。
同意股份数:964,768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99%。
李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