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编号:2026-030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关于提议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持续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基于对公司 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提议: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确定。曹建伟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