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7  宜通世纪(300310)公司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吴伟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持有公司股份20,289,312股(占公司总股本2.3013%)的董事吴伟生先生,计划自原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5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伟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2月17日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吴伟生集中竞价 交易2024.12.30-2025.2.178.275,070,0000.5751%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伟生合计持有 股份20,289,3122.3013%15,219,3121.72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2,3280.5753%152,3280.0173%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16,9841.7259%15,066,9841.7089%

注:表中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的情形;

4、董事吴伟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案文件

1、吴伟生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