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30  中际旭创(3003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5-05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因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股份归属;上述3名激励对象合计未达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股,将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战淑萍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泽昌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泽昌律所出

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国泰君安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日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其他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129);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128)。

4、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为107名,授予数量调整为718.60万股,同时确定以2023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7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泽昌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泰君安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4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预留部分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120,000股,将授予价格调整为

37.06元/股;同时确定以2024年11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泽昌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价格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泰君安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因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股份归属;上述3名激励对象合计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股,将由公司按《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股份归属;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作废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2,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际旭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数量及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