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0.17 |
2 | 邢美正 | 108,851,644 | 7.73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251,742 | 1.86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638,100 | 0.97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830,300 | 0.56 |
6 | 吴俊亮 | 7,531,500 | 0.53 |
7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6,875,800 | 0.49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48,000 | 0.44 |
9 | 谢升敬 | 5,233,300 | 0.37 |
10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4,970,000 | 0.35 |
注:股东吴俊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020,9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10,600股,合计持有7,531,500股。股东谢升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92,9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40,400股,实际合计持有5,233,300股。
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0.85 |
2 | 邢美正 | 27,212,911 | 2.06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251,742 | 1.99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638,100 | 1.03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830,300 | 0.59 |
6 | 吴俊亮 | 7,531,500 | 0.57 |
7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6,875,800 | 0.52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48,000 | 0.47 |
9 | 谢升敬 | 5,233,300 | 0.40 |
10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4,970,000 | 0.38 |
注:上表中持有比例=持股数/无限售流通股总数
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