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12 月19 日召开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 (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 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 年1 月1 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和2025 年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讯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申请授信业务,融资总额为3,700 万元。为支持深圳讯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 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700 万元。保证 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比
例
资产负债
率
额度 额 额度 额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担保
深圳金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讯诺 51% 93.54% 20,000.00 6,195.00 3,700.00 9,895.00 4.53% 10,105.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3,655.305778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金信诺1 号厂房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9JGJ85
成立时间 2008-08-21
营业期限 2008-08-21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 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 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 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 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 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 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止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8,465,082.11 885,826,978.47
负债总额 518,858,029.10 828,567,769.97
净资产 19,607,053.01 57,259,208.5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4,391,420.64 629,110,512.13
利润总额 13,362,545.43 36,029,999.14
净利润 13,362,545.43 34,001,728.5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3,700 万元整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16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77.69%;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9,2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9.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人民币49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