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原材料黄金。鉴于黄金价格波动频繁,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营,公司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于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黄金原材料期货交易合约。公司拟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实际经营中,黄金原材料是公司主要成本构成部分。为锁定原材料成本,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备与拟开展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开展业务操作。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可行,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价格波动风险,进而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若投入金额过大,可能引发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若内控制度不完善,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可能导致套保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会计风险: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表,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以及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性与期货交易的匹配性等方面,均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不对称、通信失效等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禁止投机交易: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现货产品存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并经审批后方可操作;
3、完善制度与团队建设: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风险控制人员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授权和岗位牵制、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4、加强人员培训与异常情况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确保系统稳定: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减少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到位,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