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田丹女士、赵剑翼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丹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
起12个月。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鉴于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