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30  美晨科技(300237)公司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合计约3,036.6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或“申请人”)已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目前上述案件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件号(2025)杭仲02字第375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收到仲裁申请书时间:2025年4月30日

2、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名称:杭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6层

3、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申请人1: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3:杭州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事由

赛石园林因业务需求向申请人申请融资借款,以其名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部分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对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被申请人2、被申请人3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年来赛石园林因业绩下滑,工程回款难度较大,部分原定的工程项目回款资金未能如约到位,造成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赛石园林与申请人的借款已逾期(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申请人江苏银行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11.26万元、罚息20.64万元、复利774.18元(罚息复利暂计算到2025年4月21日,此后罚息、复利等按合同约定计收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计7.50375%),以上款项暂合计为3,031.97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用4.66万元。

以上合计 3,036.63万元。

(3)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名下分别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9幢共计11 套抵押不动产的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第一、二、六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持有并质押应收账款所收回的款项,在第一、

二、六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被申请人2、被申请人3对第一、二、六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的仲裁费用由各被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仲裁事项以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5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603.17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事项,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努力协商本次事项最佳处置方式,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强化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争取尽快解决相关事项,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