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2  美晨科技(300237)公司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4号),详见公司2025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目前公司生产正常、经营稳定,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正加力拓展;针对本次立案调查,我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工作机制,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应市场关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预约2025年4月22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