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8  光韵达(3002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若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09,673,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44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09,380,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293,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87%。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0人,代表公司股份473,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4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修订《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

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09,585,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568%;反对8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非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侯若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1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03股。

侯若洪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姚彩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3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373股。

姚彩虹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选举王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81,1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103股。

王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雷先生、李毓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黄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08,38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371股。黄雷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 选举李毓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481,11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101股。李毓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长勇先生、陈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1 选举刘长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408,1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01股。

刘长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 选举陈永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481,38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371股。

陈永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柯铮律师、余苏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