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电科院(300215)公司公告

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91号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发现公司公章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2023年9月15日,公司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务办公室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司董事长因业务需要自行保管所持的公司公章编号完全一致。你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公司董事宋静波、原监事陈凤亚、现任监事李卫平、成燕玲、原总经理李杰、现任副总经理何秀明向公安机关表示对上述事项不知情。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仲文良在你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包括担任的具体职务、职责范围、任职期间等,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请结合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用印记录,就公章真实性所采取的判别方式、过程及获取的证明文件、有关司法鉴定结果等,说明你公司判断公章涉嫌被伪造的原因和依据,所涉公章的来源和具体用途。

3.请结合你公司截至目前涉诉情况、银行账户和货币资金安全性及是否受限,是否存在其他资产受限情形,全面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资金占用等情形。

4.请说明目前公司正式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及证照管理的具体情况,相关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缺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否能够正常运作,内部控制是否能够有效实施,信息披露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5.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公章被伪造对你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已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改进措施,并予以充分风险提示。

6.今年以来你公司多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离职、变更等,请说明公司与离职、变更的董监高是否存在矛盾或分歧,相关离职、变更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为确保人员和业务稳定拟采取的措施。

7.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在2023年9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