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关于参股企业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 年4 月,因股权回购纠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参股企业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 喻投资”)及其清算组以昌喻投资名义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北 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载川”)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重庆 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罗峰、黄资丰承担连带责任 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企业 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8 月,北京载川与鲲鹏支付、罗峰与黄资丰分别向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深圳国际仲裁院 据此中止了上述仲裁案件的仲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企业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8)。
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昌喻投资于2026 年9 月2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 回北京载川、鲲鹏支付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请求。
罗峰与黄资丰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尚在审理中。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粤03 民特2695 号)。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