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9月14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高鹏先生、董事陈慧源女士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姜海雁女士投“同意”票,并提出以下意见:对该议案总体同意,但不建议激励已退休人员。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