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振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振伟,中国国籍,1967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省供销社畜产公司副科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律师、北京市隆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年9月2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4次,实际出席董事会4次,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列席。本年度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经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履职期间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9月2日起,本人开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公司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
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有效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2、2024年12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振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