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9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含此前董事会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普电子”)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主债权额度 (万元) | 主债权期限 | 保证期间 | 担保类型 |
亚光科技 | 芯普电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500 | 3年 | 3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芯普电子其余股东长沙锐杰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820号亚光科技园研发车间101东北方位2-1房 |
法定代表人 | 李基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01-03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509048014XN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软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 长沙锐杰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70% |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0% 注 |
【注】:根据湖南芯普公司章程,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为53.33%,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单体报表,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数据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58.50 | 2,264.26 |
负债总额 | 2,030.04 | 1,900.45 |
净资产 | 328.46 | 363.81 |
项目 | 2023年1-9月 (数据未经审计) | 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37.89 | 1,759.00 |
营业利润 | -35.09 | -96.59 |
净利润 | -35.35 | -96.59 |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2、债务人: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3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3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伍佰万元。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3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为16.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8%。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11.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99%,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9.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0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