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注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计划不再使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999.10万元(含利息等收入)转至相关子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996,1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元,减除发行费用19,616,03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80,383,953.71元(以下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长盈”)、宜宾长
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盈”)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5年4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广东长盈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66674247176 | 0.00 | 本次注销 |
临港长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68770 | 0.00 | 本次注销 |
宜宾长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97214 | 0.00 | 本次注销 |
常州长盈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341157 | 0.00 | 本次注销 |
合 计 | 0.00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广东长盈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66674247176 | 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 |
临港长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68770 |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
宜宾长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97214 |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
常州长盈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341157 |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