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15  达刚控股(300103)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 董事韦尔奇先生、黄明先生及独立董事焦生杰先生、韩红俊女士的辞职报告。具 体情况如下:

1、韦尔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韦尔奇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 书职务。

2、黄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明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3、焦生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务,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以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焦生杰先生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4、韩红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务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韩红俊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 年4 月8 日。由于其辞职将导致相关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人数不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合规性,维护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正常运作,在公司选举产 生新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前,韦尔奇先生、黄明先生、焦生杰先生及韩红俊女士 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直至新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正

式到岗就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尔奇先生持有公司333,938 股股份,黄明先生、焦生 杰先生及韩红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韦尔奇先生、黄明先生、焦生杰先生及韩 红俊女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韦尔奇先生、黄明先生、焦生杰先生及韩红俊女士在任期间为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董 事会同意补选陈可先生、袁晶晶女士及张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意补选钟鸿钧先 生、王丽珠女士及谭秋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上述董事简历见附件。

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以上董事候选人具备履 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钟鸿钧先生和王丽珠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谭秋勤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 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可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5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 学无线电技术专业大专毕业,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97 年8 月至2000 年12 月,任职于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1 月至2015 年10 月,担任嘉 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负责人;2015 年10 月至今,担任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11 月至今,担任碳禾(浙江)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5 年9 月至今,担任科祥(深圳) 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11 月至今,为上海曼格睿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可先生控制的曼格睿为 公司控股股东,陈可先生与公司股东孙建西女士、李太杰先生、曼格睿为一致行 动人且孙建西女士、李太杰先生将其表决权委托给陈可先生行使;除此之外,陈 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陈可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晶晶女士:中国国籍,1981 年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欧 洲商学院DBA,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资格。2004 年7 月至2018 年5 月,任职于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历任房地产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执行庭法官;2018 年10 月至今,任 深圳市前海祥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职务;2022 年2 月至今,任深圳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袁晶晶女士所任职的深圳 市前海祥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曼格睿执行事务合伙人科祥(深圳) 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除此之外,袁晶晶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袁晶晶女士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莎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内蒙 古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和经济师资格 证书,通过CFA 一级考试。2007 年11 月至2017 年3 月,就职于包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历任综合信息处负责人、一级资深经理兼绩效管理中心执 行经理;2017 年3 月至2025 年2 月,任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务;2025 年2 月至2025 年8 月,任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2025 年8 月至今,任北京储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张莎 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钟鸿钧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4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牛 津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江西修水第五中学数学教师;1998 年3 月至 2000 年9 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所研究助理;2005 年9 月 至2012 年12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2013 年1 月至2025 年7 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研室主任和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25 年8 月至今,任浙江钱塘高等研究院企业家与创新研究所执行所长;2020 年2 月至 今,任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6 年4 月至今,任众安在线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6060HK)独立董事;2021 年7 月至今,任鸿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6 月至今,任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鸿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钟鸿钧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王丽珠女士:中国国籍,1963 年4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 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 年7 月至1987 年9 月,任职于太 原市政府技术经济研究中心,担任研究人员;1990 年7 月至2023 年5 月,任职 于山西财经大学,担任教师,职称金融学教授,研究领域: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 2021 年12 月至今,担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王丽珠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谭秋勤女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1 年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 年7 月至2008 年9 月,在西南政 法大学担任教师职务;2008 年9 月至2023 年3 月,任职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历任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2023 年4 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担任教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秋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谭秋勤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