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程鹏董事长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 人,代表股份数为1,934,376,58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 人,代表股份24,384,6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1,909,991,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30,992,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3%;反对3,38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0,930,7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反对3,44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9,980,7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反对4,39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12,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64%;反对3,3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沈辉律师和张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