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长信科技(3000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 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前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38人,代表股份110,7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1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4,410,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17%;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4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6,336,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109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

股份110,7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112%。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 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100,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82%;反对33,261,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338%;弃权38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100,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82%;反对33,261,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38%;弃权3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291,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08%;弃权25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29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08%;弃权25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2、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310,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83%;弃权23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310,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83%;弃权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3、标的资产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299,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81%;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299,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81%;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310,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83%;弃权23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310,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83%;弃权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5、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198,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771%;弃权3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198,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71%;弃权3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77,341,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364%;反对33,126,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120%;弃权27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341,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64%;反对33,126,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20%;弃权2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7、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291,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05%;弃权2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291,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05%;弃权2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8、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3,087,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766%;弃权2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3,087,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66%;弃权2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9、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49,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24%;弃权27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4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24%;弃权2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0、过渡期间损益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3,057,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91%;弃权28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3,057,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91%;弃权28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7,442,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268%;反对33,109,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61%;弃权19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42,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68%;反对33,109,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61%;弃权19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2、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7,43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229%;反对32,974,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50%;弃权33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3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29%;反对32,97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50%;弃权3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3、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7,42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10%;反对32,754,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755%;弃权56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2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10%;反对32,75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755%;弃权5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7,530,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70%;反对32,887,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63%;弃权32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53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70%;反对32,88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63%;弃权3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77,42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10%;反对33,113,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002%;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2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10%;反对33,113,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02%;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6、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77,295,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947%;反对33,183,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632%;弃权26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9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47%;反对33,183,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32%;弃权2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7、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7,433,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90%;反对32,690,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183%;弃权62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33,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90%;反对32,690,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83%;弃权6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8、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7,779,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317%;反对32,625,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96%;弃权34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779,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317%;反对32,625,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596%;弃权3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19、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7,43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229%;反对33,072,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630%;弃权23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3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29%;反对33,07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30%;弃权2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20、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7,528,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48%;反对32,530,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738%;弃权68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528,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48%;反对32,530,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38%;弃权6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22,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83%;弃权30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22,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83%;弃权3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3,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12%;反对33,018,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47%;弃权31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3,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12%;反对33,018,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47%;弃权3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346,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403%;反对33,138,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27%;弃权26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346,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03%;反对33,138,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27%;弃权26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21%;反对33,236,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11%;弃权30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1%;反对33,23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11%;弃权3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3,028,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236%;弃权31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3,028,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36%;弃权3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3,033,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275%;弃权30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3,033,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75%;弃权3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13,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02%;弃权31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1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02%;弃权3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13,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02%;弃权31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1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02%;弃权3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06,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36%;弃权32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06,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36%;弃权3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48%;反对33,012,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90%;弃权31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1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48%;反对33,012,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90%;弃权3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346,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403%;反对32,871,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12%;弃权529,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346,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03%;反对32,871,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12%;弃权529,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2,823,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79%;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2,823,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79%;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29%;反对32,473,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25%;弃权868,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0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9%;反对32,47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25%;弃权868,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26,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29%;反对32,451,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25%;弃权868,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26,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29%;反对32,451,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25%;弃权868,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764,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175%;反对32,463,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133%;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764,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75%;反对32,463,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33%;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343,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379%;反对32,884,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29%;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343,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79%;反对32,88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29%;弃权51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