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字页)
董事: | ||||
高前文 | 李 强 | 方 荣 | ||
郑建军 | 许沭华 | 江明荫 | ||
王 宏 | 刘芳端 | 王华林 | ||
钱 军 |
2023年4月24日
监事: | |||
朱立祥 | 王 伟 | 潘 治 |
2023年4月24日
高管: | |||
郑建军 | 何晏兵 | 李荔芳 | |
邹 蓁 | 仇泽军 | 许沭华 | |
陈伟达 | 秦青华 |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