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信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信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68.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31.7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0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收回归还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81.10万元,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收回归还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1,495.28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0.10万元(包括202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6.14万元以及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33.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年3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 |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信立支行 | 2010133009100051508 | 617,660.10 |
建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 44050177780800002575 | — | |
华夏银行东莞分行 | 14850000000668611 | 345,567.94 | |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 1307018829200128974 | 204,666.47 | |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 553900043310216 | 77,818.57 | |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 19150000000097601 | 55,260.24 | |
合 计 | 1,300,973.32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 | 累计实际投入 | 项目的投入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121,495.28 | 详见附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对账单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关于募集资金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1,731.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81.1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495.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 | 否 | 123,000.00 | 123,000.00 | 6,081.10 | 121,495.28 | 98.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3,000.00 | 123,000.00 | 6,081.10 | 121,495.28 | 98.7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23,000.00 | 123,000.00 | 6,081.10 | 121,495.28 | 98.7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5月16日止,公司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2,841.68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5645 号《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841.6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经过相关决策程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不适用 |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 松 | 郭忠杰 |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