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
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公告编号:
2026-03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为512.40万股;归属人数为49人。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30日。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1,4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300万股,预留授予15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4.41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0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员工。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4月1日为授予日,以4.41元/股的价格向激励计划50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权益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蔡万峰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30 | 12 | 40% |
| 2 | 余永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0 | 12 | 40% |
| 3 | 伍永兵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 | 12 | 40% |
注:
1.蔡万峰先生于2025年
月
日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归属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 4 | 肖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30 | 12 | 40% |
| 小计 | 120 | 48 | 40% | ||
| 二、其他 | |||||
| 1 | 其他(46名) | 其他核心骨干 | 1,180 | 464.4 | 39.36% |
| 合计 | 1,300 | 512.40 | 39.42% | ||
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在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 |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8%;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 |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18%;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7 |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28%;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 绩效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归属比例 | 100% | 100% | 6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合计
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
,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2.2025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司在公司宣传栏公示了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名单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于2025年
月
日在《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
月
日,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4月1日为授予日,以4.41元/股的价格向激励计划50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5.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归属安排进行修订,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6.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针对激励对象因离职、考核未达到优秀/良好等原因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16.6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4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施的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归属比例为60%;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针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16.6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为49人,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512.40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至的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4月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4月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序号 |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5年度),以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4月30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49人;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数:512.40万股;
(四)归属价格:4.4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使用的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95,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1元/股,成交总金额117,754,8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
| 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8%;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 的天职业字(2026)第14187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53.20亿元,同比增长15.53%;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营业收入满足增长比例不低于8%的考核要求。 | |
| 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以下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归属比例100%;考核结果为良好,归属比例100%;考核结果为合格,归属比例6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归属比例0%。 | 本考核期内,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归属比例为60%;剩余4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满足100%归属比例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40万股。 |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
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蔡万峰先生于2025年12月15日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在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达成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
2026年
月
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512.40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权益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蔡万峰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30 | 12 | 40% |
| 2 | 余永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0 | 12 | 40% |
| 3 | 伍永兵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 | 12 | 40% |
| 4 | 肖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30 | 12 | 40% |
| 小计 | 120 | 48 | 40% | ||
| 二、其他 | |||||
| 1 | 其他(46名) | 其他核心骨干 | 1,180 | 464.4 | 39.36% |
| 合计 | 1,300 | 512.40 | 39.42% | ||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月
日出具了《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第24755号。经审验,截止2026年
月
日,归属资金已到位,归属完成后,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5,12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从公司库存股转出。公司总股本仍为1,664,862,589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72,350,375股增加至172,740,3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492,512,214股减少至1,492,122,214股。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未导致股本总额变动。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72,350,375 | 10.35% | 390,000 | 172,740,375 | 10.38% |
| 高管锁定股 | 172,350,375 | 10.35% | 390,000 | 172,740,375 | 10.38% |
|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492,512,214 | 89.65% | -390,000 | 1,492,122,214 | 89.62% |
| 总股本合计 | 1,664,862,589 | 100.00% | 0 | 1,664,862,589 | 100.00% |
注:上述新增股份中,六个月内离任董事、高管的股份因本次归属新增的股份根据有关规定按照100%予以锁定,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归属新增的股份根据有关规定按照75%予以锁定。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由1,679.50万股减少至1,167.10万股。本次归属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故本次归属后对公司财务指标(每股收益等)不会产生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