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数字政通(300075)公司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4月16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在北京 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五层5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 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202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0人,代表股份数 150,448,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221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08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4名股东,所持股份128,444,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6791%(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4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6名, 所持股份22,003,7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4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4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5%;反对87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 弃权1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7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21,001,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30%;反对87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2%;弃权1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8%。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9,45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6%;反对86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 弃权133,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21,008,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80%;反对86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8%;弃权133,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3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4%;反对83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8%; 弃权237,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20,931,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78%;反对83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5%;弃权237,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6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6%;反对9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2%; 弃权24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20,86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06%;反对9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2%;弃权24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2%。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36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4%;反对9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4%; 弃权14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20,91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64%;反对9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9%;弃权14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