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姜哲铭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程序。
1.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7次。
2.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姜哲铭 | 14 | 14 | 0 | 0 | 否 |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01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03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4年04月0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对《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4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4年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4年06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年0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0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11月0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 0 | 0 | 0 | 0 |
审计委员会 | 7 | 7 | 0 | 0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8 | 8 | 0 | 0 |
技术委员会 | 0 | 0 | 0 | 0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形。切实履行了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1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14日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03日 |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 | 同意 |
案 | |||
3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5月22日 |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 ||||
4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7月01日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同意 |
5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7月26日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目标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6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9月13日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 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7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9月24日 |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奖金及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8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15日 | 《新增<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议案、《启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议案 | 同意 |
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12日 | 《2023 年年度报告(初稿)》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初稿)》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议案、《审计部 2023 年度工作总结、2024 年度工作计划》议案 | 同意 |
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3 年年度报告》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2023 年下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审计部 2024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二季度工作计划》议案 | 同意 |
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15日 |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议案、《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议案、《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议案 | 同意 |
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9月06日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同意 |
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四季度工作计划》议案 | 同意 |
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11日 | 《关于聘请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技术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产品销售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深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姜哲铭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