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9  福石控股(300071)公司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本年度损益产生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已计提坏账准备备注
南京岩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已被法院裁定破产
合计3,000,000.003,000,000.00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坏账核销后,公司不会放弃法律上继续追索该账款的权利。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

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坏账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该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