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仙兵先生、监事郭天昶和颜茜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确认在原期限届满之日至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监事张仙兵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