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5: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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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 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6)豫01 破申214 号】,郑州中院裁定受理郭春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 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销售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 就郑州中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概述
(一)申请概述
申请人:郭春亚
申请事由:郭春亚以华晶销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为由,向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提出对华晶销售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河南 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将华晶销售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郑州中院破产审查。
(二)裁定书内容
(2026)豫01 破申214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华晶销售公司系在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 业法人,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属于本院辖区。根据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查并
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材料,华晶销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郭春亚作为执行案件申请人,申请对华晶销售公司破产清算符合法律 规定,本院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 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郭春亚对被申请人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 申请。
二、本次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行破产清算的全资子公司已无实质经营业务、无经营性资产与在岗人 员,公司已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足额计提减值,其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 营、主营业务及整体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次华晶销售公司破产清算案由河南省荥阳市 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豫01 破申214 号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