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医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福瑞医科(300049)公司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7 日(星期四);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6 年 5 月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7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 号中海广场中楼35 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6 人,代表股份56,838,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4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 人,代表股份50,060,17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6,778,14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 人,代表股份10,091,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0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 人,代表股份3,313,53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6,778,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0%。

议。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 体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6,799,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8,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提案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6,799,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8,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提案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6,799,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8,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提案4.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6,799,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8,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提案5.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6,79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18,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同意10,04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1%; 反对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6%;弃权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03%。

提案6.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6,800,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同意10,053,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5%; 反对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5%;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60%。

提案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6,807,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同意10,06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8%; 反对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60%。

提案8.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56,786,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3%;反对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同意10,039,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7%; 反对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605%。

提案9.00 关于审议《福瑞医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56,797,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12,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同意10,05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7%; 反对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弃权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29%。

提案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王冠一先生、杨勇先生、邓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01.候选人:王冠一

同意股份数:56,379,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4%。

10.02.候选人:杨勇

同意股份数:56,222,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3%。

10.03.候选人:邓丽娟

同意股份数:56,222,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3%。

10.01.候选人:王冠一

同意股份数:9,633,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72%。

10.02.候选人:杨勇

同意股份数:9,475,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964%。

10.03.候选人:邓丽娟

同意股份数:9,475,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964%。

提案11.00 独立董事选举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徐联义先生、花醒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1.01.候选人:徐联义

同意股份数:56,372,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02%。

11.02.候选人:花醒鸿

同意股份数:56,229,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1%。

11.01.候选人:徐联义

同意股份数:9,625,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28%。

11.02.候选人:花醒鸿

同意股份数:9,482,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6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丰辰、钱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