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6 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 号九洲集团零碳产业园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43,410,43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 表股份158,736,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5,051,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股份3,68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9人,代表股份3,685,36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8人,代表股份3,68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7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7,161,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3%; 反对1,48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7%;弃权 88,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60%。
同意2,109,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33%;反对1,48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466%;弃权88,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0%。
提案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57,171,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6%; 反对1,464,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7%;弃权 101,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同意2,119,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147%;反对1,464,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7415%;弃权101,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8%。
提案3.00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157,168,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7%; 反对1,46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8%;弃权 99,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24%。
同意2,11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33%;反对1,46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8772%;弃权99,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5%。
提案4.00 《关于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57,08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75%; 反对1,55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7%;弃权 98,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18%。
同意2,030,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970%;反对1,55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2406%;弃权98,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4%。
提案5.00 《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57,164,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97%; 反对1,47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6%;弃权 101,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同意2,11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437%;反对1,47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9125%;弃权101,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8%。
案》
提案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
同意157,1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3%; 反对1,53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6%;弃权 100,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同意2,050,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478%;反对1,53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6355%;弃权100,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7%。
提案7.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57,17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3%;
反对1,49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7%;弃权 7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0%。
同意2,119,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020%;反对1,49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4326%;弃权7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4%。
提案8.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57,08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9%; 反对1,5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2%;弃权 7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0%。
同意2,032,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567%;反对1,5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7779%;弃权7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4%。
提案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57,172,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1,487,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2%;弃权 77,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同意2,120,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418%;反对1,487,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656%;弃权77,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6%。
提案10.00 《2026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157,183,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4%; 反对1,486,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弃权 66,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同意2,13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493%;反对1,486,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376%;弃权66,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57,178,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5%; 反对1,48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3%;弃权 71,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同意2,12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236%;反对1,48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276%;弃权71,8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57,185,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反对1,46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4%;弃权 82,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同意2,134,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135%;反对1,46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8582%;弃权82,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2%。
提案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同意157,12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 反对1,531,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6%;弃权 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8%。
同意2,075,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081%;反对1,531,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5456%;弃权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3%。
提案14.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候选人:选举李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151,088 股
14.02.候选人:选举赵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141,879 股
14.03.候选人: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151,394 股
14.01.候选人:选举李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9,569 股
14.02.候选人:选举赵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360 股
14.03.候选人: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9,875 股
提案15.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刘宇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252,390 股
15.02.候选人: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220,880 股
15.03.候选人:选举佟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254,911 股
15.01.候选人:选举刘宇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0,871 股
15.02.候选人: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9,361 股
15.03.候选人:选举佟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3,392 股
\[提案 16.00 《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57,16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4%; 反对1,47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9%;弃权 10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同意2,10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69%;反对1,47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9224%;弃权10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6%。
\[提案 17.00 《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同意157,16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4%; 反对1,47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9%;弃权 10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同意2,10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69%;反对1,47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9224%;弃权10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6%。
提案1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57,160,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69%; 反对1,47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9%;弃权 100,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同意2,109,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270%;反对1,47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0509%;弃权100,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1%。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