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关于部分新能源电站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新能源电站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新能源电站自2023年9月4日起陆续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详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补贴回款金额(元) | 占补贴应收账款比例(%)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640,724.19 | 10.40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390,086.67 | 24.59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697,114.72 | 25.09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 11,981,794.46 | 6.89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01,969.17 | 11.36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576,893.49 | 12.93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6,954,707.04 | 18.20 |
合计 | 35,743,289.74 |
上述公司应收电费补贴资金已经确认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中,因此不影响公司当期的损益。资金已拨付至公司账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回收将显著改善公司新能源电站的现金流,对公司未来新能源电站运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根据补贴回款情况,积极履行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