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能源”)拟现金收购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股权。参考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49%股权交易价格为612.50万元(大写:陆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根据《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与九洲能源约定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21,800.00万元,其中,九洲能源按持股比例增资10,437.00万元。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交易协议及工商变更所需材料。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并增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振新女士、李辰先生、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振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