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29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 号钢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 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
7、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0 人,代表股份376,771,6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334,786,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2.00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 人,代表股份41,984,99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 人,代表股份41,984,9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 人,代表股份41,984,99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 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281,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 反对1,356,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9%;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4,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09%;反对1,356,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301%;弃权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诗律师、程其旭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