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同花顺(300033)公司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17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 号一楼会议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12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522,830,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485,588,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2 名,代表股份37,242,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4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807 人,代表股份37,366,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4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522,750,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5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弃权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7,28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5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