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证券简称:大禹节水公告编号:2026-05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1,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甘肃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甘肃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甘肃省分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在国开行甘肃省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一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90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79486562XJ
4、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4日
6、法定代表人:谢永生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节水灌溉材料、管材、管件、型材、板材、饮水用塑料管材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水利信息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智能水务信息化及自动化设备制造、集成及施工;污水处理、水净化处理、水资源综合开发及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16,923.68 | 538,171.58 |
| 负债总额 | 477,174.36 | 400,061.61 |
| 资产负债率 | 77.35% | 74.34% |
| 净资产 | 139,749.32 | 138,109.97 |
| 流动负债 | 430,065.17 | 332,727.94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 | 246,092.93 | 20,314.60 |
| 利润总额 | 8,513.37 | -1627.27 |
| 净利润 | 7,836.30 | -1639.35 |
注:上述2025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90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556296935N
4、注册资本:31,43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6、法定代表人:景方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灌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研发;直饮水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公司通过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96,212.08 | 94,204.22 |
| 负债总额 | 48,547.96 | 47,319.39 |
| 资产负债率 | 50.46% | 50.23% |
| 净资产 | 47,664.12 | 46,884.83 |
| 流动负债 | 43,047.96 | 40,819.39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685.47 | 2,140.45 |
| 利润总额 | 342.74 | -498.55 |
| 净利润 | 379.02 | -499.4 |
注:上述2025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三
1、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第41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576252673F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5月24日
6、法定代表人:严文学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勘测设计。(以上各项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9、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46,808.20 | 49,532.24 |
| 负债总额 | 19,491.48 | 22,824.82 |
| 资产负债率 | 41.64% | 46.08% |
| 净资产 | 27,316.72 | 26,707.42 |
| 流动负债 | 19,048.68 | 22,292.15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 | 25,638.91 | 4,961.46 |
| 利润总额 | 3,554.61 | 2,321.37 |
| 净利润 | 2,898.04 | 2,300.96 |
注:上述2025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债务人: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7,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担保协议二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债务人: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担保金额: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担保协议三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债务人: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担保协议四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债务人: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担保金额:3,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432,75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8,830.00万元,占公
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4,044.71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水电公司)
2、《保证合同》(酒泉公司)
3、《保证合同》(设计集团)
4、《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酒泉公司)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