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9  *ST银江(300020)公司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

3、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章退市中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了所占用的资金196,954,882.54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已消除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满足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的条件。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

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