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5-08  北陆药业(3000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16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BEILUPHARMACEUTICALCO.,LTD.

(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王旭邵泽慧曾妮
曹芳杨颖徐国联
郑斌曹纲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曹纲郑斌杨颖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森宗利匡夏思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3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5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0

二、查询地点 ...... 30

三、查询时间 ...... 30

释义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北陆药业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
T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日,即2026年2月3日
《公司章程》《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认购协议》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致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股东会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2025年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48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6年3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

日向上述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

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158,999,999.6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11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24日17:00时止,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开立的320766254539号账户收到本次北陆药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58,999,999.60元。2026年4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11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认购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承销费人民币1,85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总额人民币157,149,999.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发行总额人民币158,999,999.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32,040.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267,959.43元,其中,人民币18,816,568.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36,451,391.43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五)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六)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2026年1月28日(T-3日)至2026年2月1日(T-1日)期间,共向179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2026年1月20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前

名股东),基金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公司

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96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2026年2月2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

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求的《申购报价单》。上述

家投资者的申报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
1李秋菊9.03830.00
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鲲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62500.00
3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3,000.00
4陈锦7.60500.00
7.50510.00
7.48520.00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651,000.00
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20500.00
7.601,500.00
7.482,000.00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971,930.00不适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51,920.00不适用
8.062,630.00
7.655,670.00
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1800.00不适用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21500.00
11丁志刚8.561,500.00
8.152,000.00
7.812,500.00
1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16500.00不适用
8.761,000.00
8.161,500.00
13李天虹7.893,600.00
7.694,20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
7.484,500.00
1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591,150.00
8.281,590.00
1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331,300.00不适用
16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配置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83500.00
7.48500.00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91,690.00不适用
8.595,390.00
8.199,120.00
1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2700.00
8.221,000.00
7.481,100.00
19陈学赓8.181,000.00
7.773,000.00
20卢春霖8.08500.00
21刘用旭8.08500.00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需在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同时缴纳申报保证金,申购保证金为固定金额100.00万元。经核查,除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15家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21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发行股数为18,816,5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99,999.6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78,69853,899,998.106
2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50,29529,999,992.756
3丁志刚1,775,14714,999,992.15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60,94611,499,993.706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83,4319,999,991.956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83,4319,999,991.956
7李秋菊982,2488,299,995.606
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6,7457,999,995.256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28,4026,999,996.906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7,2255,300,051.256
合计18,816,568158,999,999.6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丁志刚、李秋菊为自然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

本次北陆药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本次发行的10名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2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3丁志刚Ⅱ类专业投资者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7李秋菊普通投资者C5
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Ⅰ类专业投资者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七)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1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4月24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158,999,999.60元,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9,999.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732,040.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267,959.43元,其中:股本18,816,568.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6,451,391.43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0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378,69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22楼B2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宇超)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K4U1DH5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3,550,29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丁志刚

姓名丁志刚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02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投资者类型Ⅱ类专业投资者

丁志刚本次获配数量为1,775,14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360,94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二十三层二十四层
法定代表人韩向荣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26407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183,4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62113E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183,4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李秋菊

姓名李秋菊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230104************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

李秋菊本次获配数量为982,24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46,74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号3层301F
法定代表人么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828,4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27,225股,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尹笑瑜、刘胜利

项目协办人:万宇豪

项目组成员:王啸飞、方立、柳鹏阳、杨轩、黄蔚联系电话:

010-56052377传真:010-5616013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负责人:张学兵经办律师:李娜、孙振、赵奔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1838

(三)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负责人:李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卫丽、陈晶晶、尹慧萍联系电话:010-85665298传真:

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赛特广场五层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卫丽、陈晶晶联系电话:

010-85665298传真:010-85665120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5年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王代雪85,453,48315.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37,465,7006.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2.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施华7,653,2001.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王芳流5,430,3000.9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孙林瑞3,600,0000.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王宝华2,131,0960.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林奇2,000,0000.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何明1,430,0000.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陈锦1,423,5000.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161,587,27928.7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王代雪85,453,48314.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37,465,7006.4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2.5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施华7,653,2001.3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78,6981.1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78,69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6王芳流5,430,3000.9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孙林瑞3,600,0000.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50,2950.6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50,295
9王宝华2,131,0960.3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林奇2,000,0000.3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168,662,77229.00-9,928,993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8,816,5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2,873,163股,仅考虑本次发行,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81,689,731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09,3500.1318,816,56819,525,9183.36
无限售条件股份562,163,81399.87-562,163,81396.64
合计562,873,163100.0018,816,568581,689,731100.00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的建设。其中,化药生产车间项目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快速提升盈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打造公司“第二经济增长曲线”;智能综合仓库项目能够满足公司高端化药产业化的储运、可追溯的管理要求,为公司未来构建“化药+中药”综合生

产基地奠定坚实的仓储基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市场机遇而实施,与公司既有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万宇豪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笑瑜刘胜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娜孙振赵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陈晶晶尹慧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陈晶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电话:

010-62625287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