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人退伙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07  莱美药业(300006)公司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人退伙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 年11 月29 日,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后续该合伙企业发生有限合伙人变更 并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 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及《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变更有限合 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退伙情况说明

该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苏州金晟硕昇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硕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硕盈”)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5,000 万元。基于自身经营需要,苏州硕盈拟从合伙企 业退伙。鉴于合伙企业投资期已届满,且营业期限即将到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并签订了《退伙协议》,同意苏州硕盈退伙。本次苏州硕盈退伙后,合伙企业总认 缴规模调整为人民币35,000 万元,苏州硕盈不再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目前,合伙企 业已完成本次合伙人退伙减资相关的市场监管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常州市 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退伙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退伙及减资程序,已根据《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合伙企业《合伙 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合伙企业内部决策、财产份额结算及登记(备案)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退伙,是合伙企业基于自身情况的正常安排。退伙完 成后,公司在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变,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关于本次退伙减资事项的《退伙协议》和《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