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6-05-14  鑫铂股份(003038)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鑫铂股份( 003038.SZ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树培 | 联系电话: 0551-6227032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剑锋 | 联系电话: 0551-6227032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 |

| (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 )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

| (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

| 5. 现场检查情况 | |

| ( 1 )现场检查次数 | 1 |

| (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 (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 |

| (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 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1 )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 |

| (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1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详见下文“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 2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营业绩下滑情况 |

| ( 3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详见下文“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及采取的措施” |

|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 1 )培训次数 | 1 次 |

| ( 2 )培训日期 | 2026 年 4 月 15 日 |

| ( 3 )培训的主要内容 | 资本市场最新动态、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 动、未来资本市场运作建议等事项 |

| 11. 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 1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 2 )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4.6.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 不适用 |

| ( 3 )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 4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 5 )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其他规定 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行 | 无 | 不适用 |

| 3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动 | 无 | 不适用 |

|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 、 2025 年 7 月 16 日,安徽鑫铂科 技有限公司误将 25,032,665.00 元铝 棒款项转至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2 、 2025 年 10 月 24 日,鑫铂股份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 | 1 、 2025 年 7 月 16 日,安徽鑫 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问 题后,立即将 25,032,665.00 元 资金退回至安徽鑫铂科技有限 公司账户。 2 、鑫铂股份已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回至募 集资金专户。 |

| |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程 中,将募集资金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活 动。 | |

| 6.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对外担保 8.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无 | 不适用 不适用 |

|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很好 的配合保荐工作 | 不适用 |

|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825,030.17 万元,较 2024 年同比下 降 3.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9,218.17 万元,较 2024 年 同比下降 214.14% ,经营业绩存在 较大波动。主要原因系: 2025 年度, 光伏行业整体仍处于阶段性调整 中,全产业链价格依旧承压,公司 光伏产品加工费仍处于下行趋势, 第四季度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光 伏板块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会 计准则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 时,公司新能源汽车以及再生铝板 块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效率和效 果未及预期。 | 保荐人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 情况,提示公司关注业绩,加 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1 )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5 )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约 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 6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7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8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9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 10 )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 、股权激励时所作承诺 | | |

| ( 1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2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出现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能 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 、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树培

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